壓實網站平臺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

  ◎記者 溫婷

  中央網信辦日前發布“關于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提出13條措施,以壓實網站平臺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健全常態化管理制度機制。

  這13條措施包括:嚴防假冒仿冒行為、強化資質認證展示、規范信息來源標注、加強信息真實性管理、加注虛構內容或爭議信息標簽、完善謠言標簽功能、規范賬號運營行為、明確營利權限開通條件、限制違規行為獲利、完善粉絲數量管理措施、加大對“自媒體”所屬MCN機構管理力度、嚴格違規行為處置、強化典型案例處置曝光。

  其中,在強化資質認證展示方面,通知要求,對從事金融等領域信息內容生產的“自媒體”網站平臺應嚴格核驗。

  “自媒體”亂象陳垢待清

  作為我國在網絡信息內容管理方面的重要立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對于網絡信息內容生產者、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等主體應當遵守的管理要求進行了全面規定。其中明確指出,網絡信息內容服務平臺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加強本平臺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

  在中關村現代信息消費應用產業技術聯盟副理事長、互聯網專家包冉看來,這是中央網信辦第一次將“自媒體”相關管理措施和規定進行完整、集中的全面展示,是對于“自媒體”產品形態、資質管理、運營規范甚至營利模式的集成管理和全面覆蓋,表達了監管部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態度和執行力。

  以從事金融信息內容生產的“自媒體”為例,上海證券報此前也連續發文揭露市場中非法薦股、“忽悠式薦股”的套路和手法,而不少“忽悠式薦股”公眾號,仍以“打地鼠”的方式隱匿于多個平臺上。

  包冉坦言,大量財經和金融領域“自媒體”產出的內容存在信息來源不準確等問題,文章斷章取義、無中生有比比皆是;更有甚者,出于對流量經營的無底線追逐,部分“自媒體”團隊存在著一個團隊同時運營多個賬號的情形,彼此貌似在打擂臺,其實是同一個團隊在做流量操縱。長此以往,自媒體生態中對于財經核心信息的歪曲和無根據衍生,已經成為擾亂金融秩序和市場秩序的重要風險點,不利于保障投資者的金融安全和財產安全。

  而從此次通知的13條細則來看,“強化資質認證展示”措施中明確:對從事金融、教育、醫療衛生、司法等領域信息內容生產的“自媒體”,網站平臺應當進行嚴格核驗,并在賬號主頁展示其服務資質、職業資格、專業背景等認證材料名稱,加注所屬領域標簽。對未認證資質或資質認證已過期的“自媒體”,網站平臺應當暫停提供相應領域信息發布服務。

  壓實平臺主體責任是關鍵

  包冉告訴記者,“壓實網站平臺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一直以來都是互聯網治理的重要手段,這與目前互聯網平臺治理常態化的宗旨并不違背。從此次通知內容來看,諸如“壓實網站平臺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明確粉絲遷移和新增條件、違規處罰等內容,全部正中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關鍵要點上。

  例如,通知在“嚴格違規行為處置”規定中強調:網站平臺應當及時發現并嚴格處置“自媒體”違規行為;對制作發布謠言,蹭炒社會熱點事件或矩陣式發布傳播違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惡劣影響的“自媒體”,一律予以關閉,納入平臺黑名單賬號數據庫并上報網信部門;對轉發謠言的“自媒體”,應當采取取消互動功能、清理粉絲、取消營利權限、禁言、關閉等處置措施;對未通過資質認證從事金融、教育、醫療衛生、司法等領域信息發布的“自媒體”,應當采取取消互動功能、禁言、關閉等處置措施。

  通知還進一步明確了網站平臺應當嚴格執行“一人一號、一企兩號”的賬號注冊數量規定、嚴禁個人或企業操縱“自媒體”賬號矩陣發布傳播違法和不良信息。同時,加大對“自媒體”所屬MCN機構管理力度。

  “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算法’就要有‘價值觀’,而流量的獲得、引導、變現過程也必須依法,否則必然不長遠。”包冉坦言,“真正有技術能力和執行能力將監管措施落到實處的還是網站平臺,這是平臺天生的主體責任,落實主體責任就是監管常態化的表現,也只有依法合規,平臺的發展才可持續。”

責任編輯:王麗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