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劍鋒

在基層治理中,抓文體活動的“吹拉彈唱”常被認為作用有限。筆者在多地鄉村調研中卻發現,凡治理有效的村子,幾乎都有幾支常年活動的農民文體隊。實踐證明,文體活動不是可有可無的花邊,而是基層干部鄉村善治的先手棋,倘若基層干部能夠善用文體小活動,將會撬動鄉村治理的大格局。

文體活動是鄉村社會的最大公約數,能起到凝聚人心的作用。日常管理中,一場文體活動常常能以最低成本把大家凝聚起來。比方說,一場籃球賽,能讓彼此有矛盾隔閡的兩個村民小組坐到同一條板凳上,商討活動事宜;一支秧歌隊,能讓有矛盾摩擦的鄰里坐下來交談,打開心結。共同興趣一旦有了表達出口,公共規則就有了“軟約束”。

文體活動是“精神高地”,能夠為鄉村文化振興持續“供氧”。鄉村振興既要富口袋,也要富腦袋。從日常生活開始抓文體活動,讓廣場舞替代打牌,讓“村晚”替代封建迷信活動,群眾的時間表就會從酒桌、牌桌轉向球場、廣場,鄉村振興的腳步也會跟著加快。

文體活動還是“治理演練場”,基層干部可在日常工作中讓自治、法治、德治在“吹拉彈唱”中無縫銜接。辦一場農民運動會,要籌資、要用地、要安全、要裁判,哪一樣都繞不開民主協商。不少鄉村把“村字號”文體活動辦成了全村議事會:場地怎么建、衛生怎么搞、賽事議程如何定,全部“一事一議”上墻公示。群眾在比賽中學會議事,基層干部在籌辦中學會服務,自治、法治、德治的觀念自然就種進了群眾心里。

需要注意的是,抓文體活動不是一哄而上。少數地方把“送文化”變成“秀文化”,舞臺搭在公路邊,演員比觀眾多;有的村盲目追求高大上,舉債建球場,結果鐵網生銹、草坪荒蕪。基層干部在組織農村文體活動時,須堅持“三靠”:靠群眾籌款,而不是政府大包大攬;靠鄉土能人領唱,而不是外來團隊包辦;靠小型活動常開鑼,而不是轟轟烈烈一陣風。小投入換來大熱鬧,才能營造鄉村治理可持續的歡樂氛圍。

農村基層干部身處基層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要樹立“抓文體就是抓治理”的理念。把鄉村的“土導演”“土教練”動員起來,把廢棄曬谷場、閑置祠堂改造成微廣場、微球場,基層黨組織干部帶頭上場吹哨,把主題黨日開在運動場上,把文明評比融進文藝晚會,用文體大喇叭唱響黨建主旋律。當善治的村莊內響起歌聲、笑聲、加油聲,鄉村必將在“吹拉彈唱”中奔向更美好的明天。

(摘自《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王麗麗